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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万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17-9-10 |
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万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万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万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万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推动食品、药品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着力防范有效应对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本城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备案和食品生产企业委托加工备案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城区食品流通环节(含农贸市场、超市等)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城区餐饮环节的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以及属本城区辖区管辖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局下发或委托的其他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事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落实城区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和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城区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六)配合实施药品、化妆品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工作。 (七)落实本城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稽查制度,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工作。 (八)负责本城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九)负责制定本城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城区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用和信息化建设。 (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诚信体系建设。 (十一)指导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政,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二)承担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三)承办城区人民政府和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梧州市万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增挂万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兼任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局长1名(兼任梧州市万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设立梧州市万秀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增挂“梧州市万秀区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牌子,为万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5名。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承担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等工作;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设立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梧州市万秀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的派出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基层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监管和基层药品安全监管职责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万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人员6人,万秀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参公编制15人,十个站所参公编制共30人 万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现状机关人员6人,万秀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参公编制8人,十个站所参公编制共30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制度、开展禁限用农药、“三鱼两药”(鳜鱼、大菱鲆和乌鳢养殖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兽用抗菌药、“瘦肉精”违规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和畜禽水产品违规使用抗菌素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等问题。落实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环节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病死畜禽产品、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 (二)加强食品经营环节监管。完善食品经营全环节综合执法机制,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执法(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与产地准出管理衔接工作,推动辖区食用农产品农贸市场、超市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农业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继续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品、面制品、食用植物油、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监管,大力整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开展在市场流通的进口食用植物油、养殖水产品、肉类、酒类、坚果类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开展全面检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开展旅游景区等就餐重点区域联合检查。规范互联网食品经营。 (三)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违法使用禁限农药兽药、私屠滥宰、肉品注水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重点案件曝光力度。以查处走私冻品、利用餐厨和屠宰加工废弃物加工食用油、病死猪肉及互联网食品违法犯罪等案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部门间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信息发布等沟通协作。加强对违法线索、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及时总结共性问题,依法严惩行业“潜规则”。 (四)加强食品风险排查。以蔬菜、水果、水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以农药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以农药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走私冻品等重点问题,以食用农产品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农村集体聚餐、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区域和部位,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统筹实施食品抽检监测计划,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和风险分布图,全面掌握食品安全风险 (五)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交流预警。完善食品安全会商和预警交流机制,整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数据,加大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利用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费安全提示和风险警示。
第二部分:梧州市万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万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16.57万元,比上年增加111.43 万元,增长27.5%。 1.财政拨款收入430.5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 5.51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 80.49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516.57 万元。比上年增加78.20万元,增长17.88%。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4.5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医疗保障和食品安全事务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24.4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67.6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70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234.2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5.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37万元;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1.行政运行264.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06.4万元和项目开支137.49。基本支出30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7.94 万元、津贴补贴110.03万元、奖金支出8.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7万元、医疗费0.99万元、住房公积金24.4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7万元;公用经费45.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开支:137.49万元,其中:药品事务2.94万元、化妆品事务1万元、医疗器械事务1万元、食品安全事务13.34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19.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2.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2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13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执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2.13万元,增长100 %,我局原来没有公车,因为我局是行政执法部门,公车改革后我局增加了执法用小汽车1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32万元,下降41.8 %,按计划压缩公务接待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0台(套)。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47.49万元,其中:家具、用具、装具及办公设备 47.49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组织对我局的“食品放心工程”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6%。绩效评价结果显示完成,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完成。已经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
(来源: 梧州市万秀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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